我国对煤制天然气重新进行专项政策监管发布时间:2017-12-15 10:49:46 浏览次数:0次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控制煤制油、气盲目发展势头,对违反政策规定违规上马新建项目的行为要进行问责。
来自能源局网站发布的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文件中指出,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需要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年产规模未能达到上述规模的项目将禁止建设。
事实上,这是国家能源局在今年年初试图对煤化工领域进行政策修改后的又一动作。据了解,在今年3月召开的一次业内会议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就已要求相关司局级根据业内情况对煤制油、煤制气提出政策文件的修改意见。
近两年来,国内的煤化工进入井喷投资阶段,但随着大量二氧化碳的排放,以及水资源的巨额消耗,围绕这个产业的争议也愈加激烈。
此次能源局发布的文件中也明确,要进一步加强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生产要素资源配置,煤炭供应要优先满足群众生活和发电需要,严禁在煤炭净调入省发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以及利用地下水发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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